吴美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山店镇山下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大冶市农地承包权(2016)第420281103203000337J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美玉
2025年4月16日
吴美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山店镇山下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大冶市农地承包权(2016)第420281103203000337J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美玉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