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春容、黄亚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冯锦文小区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2)字第0020050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春容 黄亚军
2025年09月23日
邓春容、黄亚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冯锦文小区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2)字第0020050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春容 黄亚军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