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云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东风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鄂(2017)大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1017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付云华
2025年5月12日
付云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东风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鄂(2017)大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1017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付云华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