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275号

05-16 14:58  

曹学军、李兰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180号阳光花园23栋3单元3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313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6)第010102400-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学军  李兰珍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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