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润芝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下厝嘴小区1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集建(1992)字第01170101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润芝
2025年5月29日
石润芝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下厝嘴小区1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集建(1992)字第01170101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润芝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