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红惠(原持证人程金山已去世)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保安镇洪山路粮油贸易市场一单元201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6-42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何红惠
2025年12月11日
何红惠(原持证人程金山已去世)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保安镇洪山路粮油贸易市场一单元201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6-42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何红惠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