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6)第 226号

04-30 16:40  

大冶市坤宝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金湖大道26号,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4)第01021724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大冶市坤宝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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