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坤宝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金湖大道26号,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4)第01021724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大冶市坤宝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
大冶市坤宝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金湖大道26号,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4)第01021724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大冶市坤宝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