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大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大冶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及大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冶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及大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大冶市高新区东港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大冶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新建卫生应急大楼(含地下一层人防工程)、配套用房、应急物资库房;购置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设备装备等。大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项目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新建一栋实验大楼及配套设施建设,购置实验室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陶主任
联系电话:17371410651
联系地址:大冶市老东街32号
电子邮箱:44321541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湖北衡平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大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冶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及大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也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建设单位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附件:大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冶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及大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