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老东街路21号康乐园2单元403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14896,《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9)第010111301-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熊 鹏
2025年10月10日
熊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老东街路21号康乐园2单元403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14896,《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9)第010111301-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熊 鹏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