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依据《大冶市机构改革方案》等制定本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与市委要求,坚持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核心职能涵盖多方面:贯彻执行相关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等并监督执行,负责行政执法与行业体制改革;承担行业管理,协调铁路、邮政,参与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开展统计、信息引导及交通战备相关工作;拟定公路、水路等发展规划、决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市场,统筹城乡交通协调发展,指导相关设施规划管理;承担多种运输业务及服务业经营许可与行业管理,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监管公路、水路物流建设市场,组织协调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港口等水域交通安全,管理经营许可初审申报;负责物流管理与协调,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设物流领域信用和统计体系;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与国有资产,审查审批投资项目,筹集监管建设资金;开展运输应急管理,指导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及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下放权限,承办上级交办事项。
服务范围广泛,涉及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从运输市场监管到基础设施建设,从城乡交通协调到物流发展,全方位保障交通运输工作有序开展。
工作亮点突出,在职责分工上,与多部门协同合作。如河道采砂管理中,与水利和湖泊局、公安局分工明确,保障水上秩序;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在铁路方面,分别负责行业管理与建设规划协调,共同推动铁路事业发展。通过明确职责、强化监管、协同合作,为大冶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