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波、黄开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风华路23号清和花园1栋1单元3103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3)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51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金波 黄开菊
2025年12月09日
张金波、黄开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风华路23号清和花园1栋1单元3103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3)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51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金波 黄开菊
202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