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补贴标准上调 上万名残疾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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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柯淳严)近日,市民政局落实《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方案》要求,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以来的第三次提标,上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直接享受到政策红利。

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地以来,已先后完成两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专项提标:首次提标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50元上调至70元,第二次提标上调至100元。本次提标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再涨10%,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同时,首次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上浮至125元。

本次调整后的补贴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2026年年初已按原标准发放补贴的对象,差额补发资金将在4月底前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账户直接发放到位。经测算,提标后全年可为每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增加120元可支配收入,为每名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增加300元护理经费支持,减轻残疾人家庭生活、照护负担。

本次两项补贴覆盖人群严格按照国家及湖北省相关规定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本市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残疾人证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同时符合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享受两项补贴。

为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市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已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每月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与死亡、低保特困、残疾人证等动态数据交叉核验,动态调整补贴发放名单,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针对残疾群体获取信息的特殊需求,通过村(社区)网格员上门宣讲、印发《大冶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指南》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政策解读,同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协助完成申领、复核手续,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不漏享政策。

编辑:张 敏

一审:朱学东

二审:范先浩

三审:范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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