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公示(2026)第244号

05-15 15:11  

刘建政、董丹对坐落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东风路14号东四巷2栋4单元301室不动产申请登记,经审核,刘建政、董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2-2230),土地证未办。因转让方金华伟不能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签章,现依照《不动产暂行条例》、《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我中心对该申请予以审查并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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