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观山路2号(大冶市饲料公司B栋商住楼)2栋3单元3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09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洪升
2025年09月02日
马洪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观山路2号(大冶市饲料公司B栋商住楼)2栋3单元3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09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洪升
202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