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656号

10-16 16:45  

张秋莲、郑茂松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车站巷6号盛世华庭1栋一单元7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164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秋莲  郑茂松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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