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615号

09-18 16:04  

尹浩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14号恒大·现代城4单元1503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241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1)第010216807-32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尹  浩

2025年09月15日


相关阅读